本部分所載的實用面積,均包括露台、工作平台及陽台(如有)。
圖則經簡化處理,有關住宅物業的面積及平面圖等詳情,請參閱售樓說明書及最近的已經批准的建築圖則。平面圖所示之裝置及設備如洗滌盤、煮食爐、坐廁、面盆、浴缸等只供展示其大約位置而非展示其實際大小、設計及形狀。平面圖所示之圖案並非展示實際單位地板或任何其他部分之交樓標準裝修物料。
1. 住宅物業的實用面積及構成住宅物業的一部分的範圍內的露台、工作平台及陽台(如有)的樓面面積,是按《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第 621 章)第 8 條計算得出的。其他指明項目的面積(不計算入實用面積)是按《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附表 2 第 2 部計算得出的。所列之面積以 1 平方米 = 10.764平方呎換算,並四捨五入至整數平方呎。詳情請參閱售樓說明書。
2. 賣方保留權利按買賣合約規定改動建築圖則,以修改發展項目、住宅單位或其任何部份之設計、布局及設計用途,及/或住宅單位及/或康樂設施及/或其任何部份之實用面積、單位面積、單位戶型和編號。平面圖展示的設計、布局及設施僅供參考,一切資料以有關政府部門最後批准之圖則為準,且受制於買賣合約之條款。平面圖並不構成亦不應詮釋為賣方對發展項目及/或其任何部分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的要約、陳述、承諾、保證或合約條款。詳情請參閱售樓說明書。
3. 發展項目住宅物業的景觀受所處層數、座向、及周邊環境、建築物及設施影響,且周邊環境、建築物、設施及景觀或會不時改變。賣方對發展項目住宅物業的景觀並不作出亦不得被詮釋成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賣方建議準買家到有關發展項目之地盤作實地考察,以對該發展地盤、其景觀、周邊地區環境及附近的公共設施有較佳了解。